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YGK*******)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GK*******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16.6963万元 最高限价:2916.696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硬件建设中除走航车及其搭载设备外其余所有货物的交付。2.供应商须在2025年02月28日前完成所有硬件安装调试、软件开发及走航车交付。3.供应商须在2025年03月31日前通过全部项目验收,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资料整理、建立档案资料等相关工作。4.供应商须提供免费维保服务,维保服务期限自所有设备及平台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03月(指银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供应商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到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网络方式 方式:通过网络方式:供应商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附件”《采购文件领取表》,将如下信息发至xyzbb11@163.com{供应商(全称)、被授权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01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项目联系邮箱xyzbb11@163.com。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临港商务大厦A座9层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楠、高园园、徐秀娜 电 话:022-********-804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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