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安分局电动车等四类车“电子卫士”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开发区公安分局电动车等四类车“电子卫士”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开发区公安分局电动车等四类车“电子卫士”采购项目(重新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安分局电动车等四类车“电子卫士”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黄岛区*******A1
3.采购内容
定位防盗终端(含无线上网卡)一万套;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90万元。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产品及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dggzy.qdxhaggzy.com,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采购文件的获取
自采购公告发布日起,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9.投标保证金
9.1缴纳金额:¥15000.00元。
9.2缴纳方式:供应商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 名: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 话:****-********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1日14:00时-14:30时。
10.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21日14:30时。
10.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4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联系方式
11.1采 购 人: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衡山路6号
联 系 人:王队
联系电话:****-********
11.2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井岗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
联 系 人:孙健、孙君
联系电话:****-********
12.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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