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关于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车载巡测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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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关于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车载巡测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4-09-03 17:0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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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车载巡测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车载巡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我单位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二次分包;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须具有电磁类项目相应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

五、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

1.提供车载巡测监测仪,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功能及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区域电磁环境调查监测、区域电磁环境调查评估等功能模块。

(2)设备满足HJ1349-2024《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方法(试行)》中对选频式电磁辐射测量仪器的性能指标要求。

(3)设备在项目服务期间均已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法的要求完成检定或校准。

2.提供可搭载车载巡测监测仪的车辆

(1)车辆为商务车,数量不少于2辆,每辆乘坐人数不少于5人,并配备合格驾驶员,有能存放监测设备的空间。

(2)车辆在南宁市青秀区车载调查总里程不少于800km,网格点位数量不少于100个;桂林市阳朔县车载调查总里程不少于190km,网格数量不少于50个、玉林市玉州区车载调查总里程不少于300km,网格数量不少于50个。

3.提供可完成技术服务的人员开展监测等工作

技术服务人数不少于3人(含司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基本知识,熟悉监测设备的操作,能对设备进行简单日常维护,能独立编制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报告等技术材料。

六、完成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格式自拟);

(二)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监测项目相应的CMA监测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须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五)报价表(附件2);

(六)需求响应表(附件3);

(七)根据评分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4年9月10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辐射站后勤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通过后,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人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向项目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工作联系人:李柄男,联系电话:0771-*******

技术工作联系人:吴惠体,联系电话:0771-*******


附件:1.评分方法

2.报价表

3.需求响应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4年9月3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车载巡测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车载巡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我单位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二次分包;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须具有电磁类项目相应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

五、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

1.提供车载巡测监测仪,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功能及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区域电磁环境调查监测、区域电磁环境调查评估等功能模块。

(2)设备满足HJ1349-2024《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方法(试行)》中对选频式电磁辐射测量仪器的性能指标要求。

(3)设备在项目服务期间均已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法的要求完成检定或校准。

2.提供可搭载车载巡测监测仪的车辆

(1)车辆为商务车,数量不少于2辆,每辆乘坐人数不少于5人,并配备合格驾驶员,有能存放监测设备的空间。

(2)车辆在南宁市青秀区车载调查总里程不少于800km,网格点位数量不少于100个;桂林市阳朔县车载调查总里程不少于190km,网格数量不少于50个、玉林市玉州区车载调查总里程不少于300km,网格数量不少于50个。

3.提供可完成技术服务的人员开展监测等工作

技术服务人数不少于3人(含司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基本知识,熟悉监测设备的操作,能对设备进行简单日常维护,能独立编制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报告等技术材料。

六、完成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格式自拟);

(二)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监测项目相应的CMA监测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须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五)报价表(附件2);

(六)需求响应表(附件3);

(七)根据评分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4年9月10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辐射站后勤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通过后,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人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向项目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工作联系人:李柄男,联系电话:0771-*******

技术工作联系人:吴惠体,联系电话:0771-*******


附件:1.评分方法

2.报价表

3.需求响应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4年9月3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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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现状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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