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椎体置换装置

一种椎体置换装置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椎体置换装置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专板;生物医药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09-03 挂牌截止日 2024-09-18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椎体置换装置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椎体置换装置 ZL202*****7453.7 2020-03-26 2021-02-09 2030-03-26
    项目阶段 小批量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9 经过成功地执行任务,真实系统得到检验,运行顺利。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人工椎体主要用于脊柱前柱的重建,在脊柱肿瘤、感染、截骨矫形等手术中,人工椎体可以植入在椎体切除后的缺损处,其主体结构的内腔中可填充自体骨、同种异体骨或人工骨,椎体两端的端盖分别与上、下椎体的终板接触,人工椎体起到力学支撑作用,而植入的自体骨同终板发生骨愈合而达到椎体间的融合。由于脊柱自身的生理曲度,邻近上下椎体在脊柱屈伸活动时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微动,造成人工椎体的位置发生前后位移或下沉。因此有必要设计一款全新的人工椎体,通过结构的改进,限制其发生位移。

    技术效果与指标 该产品包括主体结构,所述主体结构包括上支撑座、下支撑座、上端盖和下端盖,所述上支撑座与下支撑座滑动配合,所述上端盖设在上支撑座端部,下端盖设在下支撑座的端部,其创新点在于:还包括主体防位移辅助结构,所述主体防位移辅助结构包括多个支撑棒和多个用于与连接棒连接的锁紧座,所述上端盖和下端盖的两端分别设有支撑棒,且每个支撑棒分别与对应的锁紧座连接,使主体结构和主体防位移辅助结构以及与锁紧座连接的连接棒形成一体式结构。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防止发生位移。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新型的人工椎体置换装置,通过主体防位移辅助结构,形成一体框架式结构,使得人工椎体结构不再因为邻近上下椎体在脊柱屈伸活动时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微动而发生位移,提高了术后假体的稳定性。在脊柱肿瘤、感染、截骨矫形等手术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经济效益潜力巨大。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长征医院骨科肖建如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骨肿瘤外科是国家重点学科长征医院骨科的特色学科之一,由国内外著名的脊柱肿瘤专家肖建如教授领衔,拥有教授5名、特聘教授4名和副教授11名,博导5名,硕导9名,讲师8名。科室率先在国内外开展骨肿瘤外科新技术10余项,脊柱肿瘤的切除例次、切除率及疗效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目前已成为国际最大的脊柱肿瘤外科治疗中心。年收治脊柱肿瘤达1500余例,年门诊量达到1万余例。科室目前拥有国内最大的脊柱肿瘤组织标本库和数字化的信息研究平台。近些年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科技部重点专项课题及军队、市级重大课题等,其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达40余项,以第一完成单位和个人在脊柱肿瘤外科和脊柱脊髓损伤基础与临床领域先后获得国家、军队、上海市重大科技成果奖1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上海市医学科技一等奖、军队医疗成果一等奖等。科室团队长年着力于骨肿瘤的前沿基础生物研究、医工交叉工程和转化、重大关注临床结症研究的探索攻关,并积极归纳、传授和制定骨与软组织肿瘤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与美国、德国、意大利等国际知名的脊柱肿瘤中心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互访与协作。成功主办了多届全国脊柱肿瘤外科及相关治疗进展高级研讨班和长征亚太脊柱肿瘤外科高级培训班,建立了国内第一家亚太脊柱肿瘤培训基地,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脊柱肿瘤外科学科的发展。
    技术负责人姓名 肖建如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肖建如, 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长征医院骨科医院院长、全军骨科研究所所长、上海市重中之重脊柱疾病临床医学中心主任、上海市骨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2019年度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现任全军骨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医学会骨科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骨肿瘤学组副主任委员兼脊柱骨盆组组长、中国医师协会脊柱肿瘤专委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师协会骨科分会副会长,担任Spine杂志中文版及脊柱外科杂志副主编、中华外科杂志编委、中华创伤杂志编委、解放军医学杂志编委。长期以来,在脊柱外科的临床、科研、教学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练主刀高难度的脊柱创伤、退变、畸形、结核、肿瘤等手术;擅长脊柱常见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断及治疗,擅长原发性、转移性脊柱肿瘤和脊椎管内外肿瘤的诊断与治疗,率先在国内外开展脊柱肿瘤外科新技术10项,填补脊柱肿瘤领域的多项空白。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共有权人:
    迪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涉及的“一种椎体置换装置”专利权由上海长征医院和迪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按份共有,占各50%。上海长征医院拟转让其享有的份额,迪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知晓并同意该行为,行使优先受让权,不参与转让收益的分配。 2.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人为上海长征医院。上海长征医院已授权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代为处置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面议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专利转让费用,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两个部分。 一、入门费 1.入门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二、提成费 2.产品销售额提成费:面议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即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以及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3、 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5、 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6、 《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7、 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 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2.******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受让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帐号:983*****80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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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项目3共有权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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