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线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线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线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根据《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等有关规定,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线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CG2024TY-05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等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2024年09月0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获取方式
2.1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7*****272),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2.2.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
2.2.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2.4、项目报名表(见附件)
2.3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对招标文件的提疑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24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拒收;
递交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9月24日10:00时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开标室开标。
六、质疑与答复
1.投标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在2024年09月0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4年09月10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七、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八、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点:龙游客运中心2楼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7*****75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7*****272(******)
电子邮箱:*********@qq.com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6*****615
2024年09月03日
附件信息:
项目报名表(1).doc (0.1 KB)
招标文件--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线采购项目9.3稿.pdf (586.8 KB)
标签: 机动车检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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