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祥路询比采购邀请书

凤祥路询比采购邀请书

  采购编号:泉宏莆采招(2024)045号

  致:福建新艺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远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凤祥路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凤祥路

  1.2 采购人: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工程审核后预算价为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2.2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不含水泥搅拌桩检测时间),施工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时间起。

  2.3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4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业绩要求: / 。

  (4)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人员要求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

  (6) 其他要求: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询比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开标现场供应商代表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⑦若此项规定与询比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1806 购买采购询比文件。邮购采购询比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1806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9月 10 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参与询比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单位授权书及身份证件,备查。

  8 其他:

  1.关于加强房建和市政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需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莆建便函[2024]216号》执行。

  2.关于远程视频监控使用费,需并入企业管理费并根据《闽建筑(2021]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执行。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法:19*******59

  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联系人:小郑

  联系方法:0594-2*****2

  电子邮箱:fjqh******@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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