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说文解字文化传播漯河行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漯河市教育局说文解字文化传播漯河行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教育局说文解字文化传播漯河行活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4-99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教育局说文解字文化传播漯河行活动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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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中小学语文教师研讨会、说文解字实验学校设备和技术服务、汉字文化展会、大赛等相关活动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即:提 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2023年12月至今)其中 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2023年12月至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 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需具备科普宣传服务或会议展览展示的营业范围。 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 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 心 ”专区的相关说明。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 证书 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 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 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响应人需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最后报价。(漯河市民之家五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 ”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 (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 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 活动。供应商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 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 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 心 ”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服务费 4.1.收取方式: 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4.2.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采购【2018】16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教育局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305号 | |||||||||||||||
联系人:刘老师 、潘老师 | |||||||||||||||
联系方式:155*****006 、138*****88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中天航空大厦15层 | |||||||||||||||
联系人:夏思远 | |||||||||||||||
联系方式:151*****6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夏思远 | |||||||||||||||
联系方式:151*****657 |
标签: 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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