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空调2025冷年产品发布暨客户大会执行项目招标公告
海信空调2025冷年产品发布暨客户大会执行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会议策划及执行 资源,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称作“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空调2025冷年产品发布暨客户大会执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海信国际中心A座
联系电话:186*****510 彭鸿儒
邮箱:penghongru@hisense.com
四、招标范围及需求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空调2025冷年产品发布暨客户大会执行项目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人资格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8日18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信国际中心A座
联系人:彭鸿儒
电话:186*****510
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开标时间
2024年 9月 9日 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信国际中心A座
联系电话:186*****510 彭鸿儒
十、其他说明
本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之要约邀请,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载明、声明、修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文件、报价、团队配置、技术标准、交付时间、验收标准、项目经验等)应当视为对招标人所作出的要约。
当招标人确定投标人中标或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同等效力文书,则投标人应履行投标文件,不得撤回或变更,如投标人不履行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串标、围标、贿赂、提供虚假信息、未经同意转包等)的,如招标过程中被发现,招标人有权随时宣布废标/流标、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事后发现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流标、解除合同、追究投标人责任、没收投标保证金等,且投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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