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
业服务
(招标编号:ZZZB[2024]036 号)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业服
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9.703534 万元,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物业服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提供的物业服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共用部位管
理养护和维修;2.共用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3.小区内公共设施管理、养护和维修;4.协助
维护小区公共秩序;5.保洁员管理和业务;房屋自用部分的管理和维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业
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业
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1 企业营业执照(潜在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物业的管理、装备、人员配
备等能力。
3.5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并提供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
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显示查询时间),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报价无效。
3.6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
盖单位公章,须显示查询时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将被拒绝。
3.7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核查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打印或截图并盖单位公章),列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采购将被拒绝。
以上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 至 3 年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0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安市兆麟街 3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安市兆麟街 35 号
七、其他
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业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业服务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长发街 8 号,财政高层 B 栋门
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B[2024]036 号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业
服务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物业服务,建筑面积:50633.01m2,其中:商服总面积为 3912.69㎡,住宅建筑面积
46720.32㎡。黑龙江省北安市丽水华庭一期棚户区 C 区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
分为:G6#楼 17 层、G7#楼 17 层、G9#楼 23 层、G11#楼 23 层、D9#楼 2 层、S3#楼 2 层、F1#
楼 2 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G6#楼共计 112 户,住宅建筑面积 11032.32㎡。G7#楼共计 64 户,建筑面积 11879.36㎡。G9#
楼共计 86 户,建筑面积 11778.72㎡。G11#楼共计 92 户,建筑面积 12029.92㎡。商服总面
积:3912.69m2。
采购预算:897035.34 元。
最高限价:897035.34 元,其中物业控制价为 729115.344,电梯控制价为 167920.00 元,报
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限价:
1、物业服务费:住宅 1.20 元/月·平方米(不含电梯费),商服 1.20 元/月·平方米(不含
电梯费)。
本物业服务费未包含电梯运行所需的能耗、维保费用,该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照如下
方式预缴:电梯收费:240 元/户,3-9 层 480 元/户,9 层以上 500 元,9 层以上每户 5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提供的物业服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养护和维修;
2.共用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
3.小区内公共设施管理、养护和维修;
4.协助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5.保洁员管理和业务;
6.房屋自用部分的管理和维修等,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1 企业营业执照(潜在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物业的管理、装备、人员配
备等能力。
3.5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并提供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
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显示查询时间),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报价无效。
3.6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
盖单位公章,须显示查询时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将被拒绝。
3.7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核查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打印或截图并盖单位公章),列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采购将被拒绝。
以上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 至 3 年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0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长发街 8 号,财政高层 B 栋门市)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安市兆麟街 35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安市丽水华庭 7 号楼 0001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456-8220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河市长发街 8 号(财政高层 B 栋门市)
联 系 人:祖女士
联系方式:0456-6779666
2024 年 09 月 0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安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6-82204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环城东路 1 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456-6779666
电子邮件: hljzz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