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税务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就2024年度河北省分行税务代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河北省分行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CG-******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拟择优聘请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资产损失鉴定和纳税申报情况鉴定等工作。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预算:26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至2025年6月30日。
(二)采购流程:
1.初步评审:由评分专家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现场将组织不少于两轮磋商,供应商需在每一轮磋商结束后递交相关报价和服务承诺。评分专家组将依据供应商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需具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不低于AAA级的等级评定证书。
3. 供应商需具备近3年来与银行的同类项目合作案例。
4. 供应商需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范围内。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供应商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接受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以及14:30-17:30。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2024年度河北省分行税务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qq.com%EF%BC%8C">*********@qq.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邮件附件中需提供的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3)供应商获得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评定证书。(4)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与银行签署的同类项目合作案例合同。
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扫描。
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同步邮寄至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收件人:杨超,联系方式0311-********。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2007会议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上进行发布。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11-********
举报邮箱:swgltdcw_he@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邮 编:******
联 系 人:杨超
电 话:0311-********
标签: 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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