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2024年催化裂化平衡剂复活再利用服务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2024年催化裂化平衡剂复活再利用服务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2024年催化裂化平衡剂复活再利用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4-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2024年催化裂化平衡剂复活再利用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拟将炼油二部Ⅰ催化和Ⅱ催化装置卸出的约80吨平衡催化剂MAC、LDC,委托再利用单位采用其技术将平衡剂复活成复活剂后返回招标人的装置使用,以解决招标人FCC废催化剂处理问题,共处置催化裂化平衡剂约80吨。

估算金额:96万元(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最高投标限价:*****元/吨(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服务周期及要求:平衡剂再利用生产的复活剂的具体供货时间以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需求分批供货,履行截止日期2025年3月31日。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哈尔滨石化公司厂内。

付款条件:使用三个月后进行性能评价,评价合格后凭发票及评价报告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评价合格后的到货不需要使用评价,验收合格后90%付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3个月。平衡剂再利用服务实际工作量以返回甲方汽车衡计量结果为准。单笔货款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支付方式包括50%的货款为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

投标报价说明: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生产运行部。

项目承办人:曲大亮;联系方式:0451-********。   

2.2招标范围

炼油二部催化裂化平衡剂再利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投标人负责从招标人装置将平衡剂运出及再生后的复活剂运输至招标人厂内指定位置。

2.2.2 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包括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协助进行考核标定或生产数据统计。

2.2.3 本项目平衡剂再利用服务暂估量为80吨,本项目中标人承接的平衡剂再利用服务工作量据实结算(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复活剂,回厂剂的数量要不少于出厂剂数量)。

2.3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拥有或被授权拥有FCC平衡剂复活技术,且该技术近八年(2016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行业中至少具有1家企业成功应用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与业绩相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及用户单位盖章的评价报告)。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需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投标人必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固体废物回收加工资质,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废经营类别:HW50,251-017-50)扫描件。

3.5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9月 4 日 14:00:00 时至 2024 年 9 月9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9月 19 日 08 时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陈龙 联系方式: 0451-********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汪 林 邮政编码: ******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wl******@163.com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哈尔滨

标签: 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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