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医院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和应急预案备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长征医院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和应急预案备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医院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和应急预案备案服务项目的采购人为上海长征医院(以下称“采购人”),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本服务项目直接面向市场采购。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医院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和应急预案备案服务。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以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应急预案备案。

附件:医院风险分级管控和应急预案修订方案.doc

二、项目预算金额

15万元(含税)

三、供应商资质等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6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提供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六)投标企业应在消防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长征医院(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仅在上海长征医院官网上发布,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长征医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415号

联 系 人:赵文灿

电 话:021-********


标签: 双重预防机制 应急预案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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