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消防站扩建施工招标公告
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消防站扩建施工招标公告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消防站扩建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大南湖乡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
工程概况: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消防站扩建施工项目主要包括站区围墙范围以内的主体建(构)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建(构)筑设施包括:新增功能用房、消防训练塔、篮球场、单双杠训练场、训练直跑道、消防回车场地、站区绿化、站区围墙及大门、站区道路、站区给(排)水、站区照明、站区消防系统、站区采暖设施、站区通信系统、站区防雷接地系统及具备全站交付正常使用的所有施工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 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款(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ZTZB-16-004-011 | 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消防站扩建施工项目 | 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消防站扩建施工项目主要包括站区围墙范围以内的主体建(构)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建(构)筑设施包括:新增功能用房、消防训练塔、篮球场、单双杠训练场、训练直跑道、消防回车场地、站区绿化、站区围墙及大门、站区道路、站区给(排)水、站区照明、站区消防系统、站区采暖设施、站区通信系统、站区防雷接地系统及具备全站交付正常使用的所有施工内容。 其中:消防站为地上二层、训练塔为地上六层、哨兵房为地上一层,总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新增总建筑面积:1424.54平方米。其中新增消防站用房层高为3.6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面积:1243.01平方米;训练塔层高为3.5m,室内外高差0.15m,建筑面积:166.26平方米;哨兵房层高为2.8m,室内外高差0.15m,建筑面积:15.27平方米。消防站用房主体结构型式采用现框架结构,外墙墙体采用250mm厚陶粒混凝土砌,内墙墙体采用200mm厚陶粒混凝土砌;训练塔和哨兵房主体结构型式采用砖混架结构,墙体采用MU7.5烧结空心砖、M5水泥砂浆砌筑。除以上内容外本项目还涉及原有建筑物的部分改造工程。详细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技术规范书。 | 1000 | 5 |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两个工民建施工业绩(以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页为准);
5.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6.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110室。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请将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ZTZB-…+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注意:请购买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购买招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
E-mail:ZBZXGL@sdicc.com.cn
(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磊
电 话: ***-********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若有,此项保留)
联 系 人:付红林
电 话:****-*******
(六)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10:00(24小时制)。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国谊宾馆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格式
2016年9月8日
附件:(以下粘贴到一个word文档中)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购买方式 | □电汇 □现场 | |||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开标前领取 □邮寄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即授权代表人,必填)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姓名 | ||||
手机 | ||||
座机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
付款银行名称 | ||||
付款金额 | 元 | |||
标书款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否;此处若不填写,将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予退换 | |||
若中标,招标服务费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否;此处若不填写,将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予退换 | |||
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帐号 | ||||
备注: 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统一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2、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一经开具,概不退换(以个人名义汇款、开票信息填写不全或不选择发票类型,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特别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并自查确认满足资格要求后再报名。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年审有效期内,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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