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岳麓高新区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审批第三方城乡规划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岳麓高新区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审批第三方城乡规划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 号)要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审”分离机制。规划编制实行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规划审查应充分发挥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实行参编单位专家回避制度,推动开展第三方独立技术审查”,以及《关于启用排水规划依据图(试行)及排水规划平台动态维护管理的通知》(长规发[2014]89 号)、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规划平台动态维护管理机制的通知》 (长规发[2017]12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排水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拟推动建立岳麓高新区市政项目的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本项目将参照市资规局、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的成功经验。对区域内排水规划进行整合形成规划一张图,对区域内已批已建的市政设计项目进行道路整合,形成已批已建道路整合一张图,对未来 1年报建市政道路、人行天桥、排水、其他管线项目进行规划预审。该项目将有利于规范市政道路及排水的规划管理,有利于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及时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有利于提高道路建设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掌握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整体建设情况。

二、相关标准

1、专项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 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78 号)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三、技术规格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排水规划整合入库及排水等管线预审

1.1

排水规划资料整合建库:复核排水图纸拼接后的排水管网、排水设施对接情况;建立标准库,对所有成果进行图层和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处理和统一,搭建排水规划拼合“一张图”

1

54.45

1.2

排水管线预审:对2024年报建的市政排水设计项目、排水规划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出具排水预审意见单

1

2

道路已批已建整合及预审

2.1

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道路设计资料入库:对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项目道路设计图纸进行分析,核查设计图纸与规划的一致性,进行标准化入库。

1

49.248

2.2

道路、人行天桥预审:对2024年报建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或人行天桥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出具道路预审意见单

1

3

其他管线预审

3.1

其他管线预审:对2024年报建的市政给水、燃气、弱电、交安、电力、路灯管线进行合理性审查,并出具排水预审意见单

1

14.4

1+2+3合计

118.098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五、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岳麓高新区市政类项目规划审批技术审查工作。

2、第三方技术审查成果的时间要求:以湘江新区“多规合一”平台办理时限要求为准,道路已批已建项目整合和排水规划整合图成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并移交给采购单位。

中标单位需对园区内排水规划进行整合形成规划一张图,对园区内已批已建的市政设计项目进行道路整合,形成已批已建道路整合一张图,对未来1年报建市政道路、人行天桥、排水、其他管线项目进行规划预审。

3、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为技术审查报告和相应图纸。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纸质装订成果 6 套。

4、项目人员要求:★中标单位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项目工作,项目团队成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人员。本项目组人员至少 6 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提交的服务成果满足专项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78 号)、《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规定。

(3)本项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乙方须根据审查意见对相应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4)项目结题评审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评审,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结题评审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将在整个合同服务周期内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

(6)抽查时将考核单个委托任务的成果提交时效(正点率)、核算内容准确性、表达完整性(正确率)等内容。甲方对具体抽查项目进行评定,如该次抽查出现以下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理:

①逾期提交成果的每次扣500元,出现三次或以上逾期的将约谈乙方主要负责人并一次性扣除2000元合同款。

②提交的成果内容出现重大瑕疵,引发不良后果的每次扣800元,出现三次或以上重大瑕疵的将约谈乙方主要负责人并一次性扣除3000元合同款。

(7)甲方将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收集相关主体的反馈及征集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对乙方服务工作实施监督。

(8)甲方对乙方服务及成果的验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服务质量或成果质量及其他相关义务或责任。

(9)对所提交的服务成果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发函警告、不支付款项、不履行合同等方式措施。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组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果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 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 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4、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复核,如若发现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付款方式

(1)付款人: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委托项目数量,按每半年据实结算,年终按财政相关要求办理年度结算,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和资料等已通过了采购人审查并合格,数量和质量符合本合同和本项目要求,实际支付费用不超过*******.00元年度合同金额。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高新技术 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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