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〇灌区二期配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二九〇灌区二期配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40765
1.招标条件
2017年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二九〇灌区二期配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申请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二九○农场,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和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二九〇农场二九〇灌区福江、万业兴、北水镇、军犁、旺河、北望海、东山、河泉、大桦树、古城等管理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区面积3.5万亩
2.3服务期限:2016年10月3日计划开工,2017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总工期439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工程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农林行业农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以设计单位为联合投标牵头单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类人员)。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4号7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现场,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二九○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4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2016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农业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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