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门卫、围墙等工程招标公告

看守所门卫、围墙等工程招标公告

绩溪县看守所门卫、围墙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看守所门卫、围墙等工程已由2016年第一期《重点项目调度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绩溪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门卫室45.24平方米,新建门卫室31.32平方米,拆除混泥土道路1050平方米,拆除围墙85米,新建围墙85米,新建大门,停车位等项目。项目预算约34万元。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加入绩溪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www.jxggzyjy.com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

4.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13 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评审方式。第一步,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第二步,编号,开标会现场由相关监督部门对有效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编号,每个号对应一个投标企业。第三步,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四步,摇号,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摇号。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绩溪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孙丽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晓密, 电话:****-*******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琳娜, 联系电话:****-**************(传真)。



绩溪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 9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墙 门卫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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