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店收纳库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朱店收纳库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浠水县竹瓦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朱店收纳库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竹瓦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朱店收纳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浠水县粮食局文件以鄂粮发[2016]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浠水县竹瓦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地点位于浠水县 朱店粮站院内 ;主要施工内容为收纳库及周边设施的维修改造。 2.2 项目投资:计划投资约54.8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项目面积:约 8000 平方米; 2.4 本项目为浠水县粮食局收纳库维修改造工程的五个工程之一(浠水县洗马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洗马收纳库维修改造工程、浠水县竹瓦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朱店收纳库维修改造工程、浠水县竹瓦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南凉收纳库维修改造工程、浠水县蔡河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蔡河收纳库维修改造工程、浠水县散花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散花收纳库维修改造工程),同一家投标单位在本期五个招标项目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果在先期开标的项目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期开标的项目中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中标无效。 2.5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新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浠水县境内或法定代表人是浠水籍的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2.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3.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3.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3.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3.5 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6 如发现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3.7 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6年 9 月9 日至2016年 9 月 11 日23:59时。 5.2 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com.cn)报名后付款领取。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详见www.xsggzy.com.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 ?1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181*****380******** ,截止时间为:2016年9 月17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启用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及纸质投标文件双轨运行模式。即投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下载招标文件(.ZSZF),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其中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不加密的刻录光盘,密封后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带好公司CA锁参与开标。 6.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6年 9月18日09:00时,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4 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它事项说明 8.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8.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8.3 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4 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一名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8.5 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至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8.6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竹瓦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竹瓦镇朱店街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8*****976 代理机构: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92号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时 间:2016年9月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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