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招标公告

原煤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原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原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富锦市

联系方式:姜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转8006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原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YZB(W)-公-*******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对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原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原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3,15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原煤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期: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可在开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

(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

(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供销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09月08日至2016年09月14日9:00-11:00,13:00-15:30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及法人,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期内)、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以上)、检测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九、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0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富锦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转8006

传 真:****-************************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可在开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供销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凡符合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09月08日至2016年09月14日9:00-11:00,13:00-15:30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及法人,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期内)、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以上)、检测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9:00至2016年09月1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标签: 原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