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消防装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皮山县消防装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皮山县消防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PSXZC*******号(二次招标)
二、项目名称:皮山县消防装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单位:皮山县消防大队
四、采购内容:购置25M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
五、预算价:240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投标企业应为生产厂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需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3C认证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查投标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3C认证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和田地区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双方协议/合同、代理售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鲜章),不接受公证件)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屯垦西路3号地区公安局家属院旁)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6年9月30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新城区东经2路南端)
十、招标代理: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慧珍 联系方式: ****-*******
皮山县消防大队 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8日 2016年9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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