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松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松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加快农业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农技推广队伍持续稳定,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明显增强,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支撑有力有效。在全县建立3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推介一批粮食等农业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组织全县34人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其中遴选7人以上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参加省部级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针对制约水稻、薯类、玉米、花生、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技术难题,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

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依托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实操实训、观摩学习等活动,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推广应用。推行基层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联系若干农业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联系3个以上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推动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到田。

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树立规范标识,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强化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聚焦我县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遴选建设3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其中至少建立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农机具集成)示范展示场所(基地),区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场所(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每个场所(基地)要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 次以上。遴选240户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田秀才”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 “永久牌”农技服务队,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继续组织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福建农林大学开展的专升本教育,经过3年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习,培养具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基层农技人员,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

增强农技推广服务能力。遴选一批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部省两级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组织本县内27人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以促进县域重点产业发展为目标,推动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将县乡农技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构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鼓励农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大院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

)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作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运用力度,引导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精准服务等作用,持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四、资金补助

(一)补助范围。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资金及历年结余资金,统筹用于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提升基层农技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及项目其他所需费用等。

(二)补助原则。按照上级下达我县2024年任务清单、补助内容和标准、绩效目标进行分配。

(三)补助方式。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转账支付;示范主体以物化方式补助。

)补助内容和标准

1.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能力补助12万元。用于县乡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补助24万元。计划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用于场所(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场所(基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2项以上,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等推广应用。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2万元。对2024年遴选产生的240个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4.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3.7万元。一是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建设补助1万元,用于为农技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开通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提供三新农期刊、三新农图书、三新农视频等资料。二是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每人每月信息费补助不超过50元,约需2.7万元,用于县乡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福建*****手机农务通APP和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三是推广使用短信平台、农技员培训助手等补助,用于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以上信息化服务均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5.其他费用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五、资金管理

任务清单范围内,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安排使用2024年度资金51万元和往年结余资金1.*****万元,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账和相应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信息化等资金补助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档案和资产等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不得用于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的作用,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开展绩效自评。

(三)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一批在开展稳产保供、应急救灾、科技服务等工作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24年松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与考核标准

2.2024年松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考评小组


附件1

2024年松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与考核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农业主导产业遴选认定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功能,能起到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场地。

第二条 为了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标任务

 建设目标:通过项目支持,使其逐步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农情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要任务:

1.基地要明确技术负责人,年推广部、省、县级农业主推技术2项以上;年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2项以上;并指定专人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其中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区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

2.年开展培训、观摩等活动4次以上。

3.建立与省、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基地要与至少1个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试验、展示、示范作用,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基地。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开展的相关农事活动文字、影像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主管部门。

第三年章 考核管理

 通过认定的基地,列入松溪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签订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协议书。

 年终由专家组依照本办法中的项目基地考核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以百分制形式对每个基地进行综合评分。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采用先建设后补。年终基地凭当年考核结果,兑现相应的补助。得分在95分以上的,给予补助8万元;得分低于95分的,每降1分扣除补助2000元;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予以补助。

第五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松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地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得分

基地的稳定性

5

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以流转、租赁等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得2.5分。未达到的不得分。有与农业农村局签定工作协议的得2.5分,本项共5分。

工作计划

10

有制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年度推广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好、中、差,(优=10分、中=8分、差=5分), 本项最高10分。

基地牌

10

有按上级要求统一竖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的得5分,没有竖立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尺寸制作标牌的扣5分。本项最高分10分。

基地的技术对接情况

5

基地有与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对接,有对接合同或协议,并明确对接专家的得5分。未对接的不得分。缺对接合同的扣3分,缺对接专家的扣2分。

基地开展技术示范情况

5

每个基地示范展示农业重大品种或本县主导品种1项以上的(其中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区域内主导品种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得5分,未开展主导品种或重大品种展示示范的,不得分。有提供展示相关图片的得满分,没有图片的扣2.5分。

10

基地示范部、省、县级主推技术2项以上(其中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区域内主推技术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且有相关图片等佐证材料的,得10分;每少1项扣5分,扣完为止。没有图片佐证材料的,缺1项扣2分。本项最高分为10分。

20

年开展试验示范12项,且试验示范佐证材料完整 (含试验示范方案、田间记录、试验小结和田间图片)的,得20分,每少1项扣10分,扣完为止。佐证材料每少1项扣3分。本项最高分为20分。

基地开展培训情况

20

年开展观摩培训活动4次以上,且培训资料(含培训课件或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图片等)齐全,得20分。每少1次5分,资料每少1项扣3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分为20分

其它

10

按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及时报送基地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的,得10分。推迟报送相关材料1个工作日扣1分,超过5个工作日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分为10分。

5

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相关工作的,得5分。不配合的,被反映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合计

100

考评专家签名


附件2

2024年松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项目考评小组

为做好我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组建三个项目考评小组:

一、粮食

组长:陈 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成员:林 峰(高级农艺师)

   周 明(高级农艺师)

二、果蔬组

组长:罗逢华(高级农艺师)

成员:叶秀蓉(高级农艺师)

徐雪玲(高级农艺师)

三、茶叶组

组长:吴学荣(高级农艺师)

成员:周 珩(高级农艺师)

席常辉(高级农艺师)

以上考评小组负责基地认定、评审、年终考核及项目其它需要验收事项的相关工作。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实施方案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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