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兰洋镇番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17个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单位的公告

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兰洋镇番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17个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单位的公告

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兰洋镇番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17个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单位的公告

我镇实施的兰洋镇番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17个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和结算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拟对该17个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为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依法依规对该17个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单位进行公开选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兰洋镇番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兰洋镇番加村委会道路建设工程;下村、江汉村、新村、坡计村漫水桥改造项目;兰洋镇番开村委会江汉村生产道路和排水沟建设工程;2021年兰洋镇番雅村委会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兰洋镇南罗村委会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兰洋镇番打村委会苗村安全饮水工程;兰洋镇政府干部职工周转房维修工程;兰洋镇加老、兰洋村委会三座漫水桥修建项目;兰洋镇南罗村委会道路建设工程;兰洋镇三雅村委会饮用水管网建设项目;兰洋镇海孔村委会公路和护坝水毁修复工程;兰洋镇兰泉街道改造项目;蓝洋居八队道路建设工程;兰洋镇兰兴农场基础设施道路硬化工程;兰洋镇番加村委会天禄一队公路水冲毁修复工程;兰洋镇蓝洋居二十三队环境整治工程。

二、业主单位

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

三、投资规模

17个工程项目投资共计:********.26元

四、控制价

控制价:*****元,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

五、报名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和身份证原件;

(八)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五、报价及密封要求

根据附件提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报价材料(含报价函),如未完整提交,则视为报价无效:

(一)财务竣工决算金额报价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指引的通知》琼注协综〔2002〕47号文件,以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业主单位根据下浮率平均值的接近情况进行中标排序,最终合同金额以琼注协综〔2002〕47号文件中的指导算法乘以中标下浮率所得金额记取;

(二)投标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注:报价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

六、选聘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三)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四)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五)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选聘结果在儋州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联系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七)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镇对接工作要求及合同起草工作,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报名地址为兰洋镇人民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二楼项目办。(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898-********177*****966

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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