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点企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原示范区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点企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本着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24年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公告如下: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机办发(2020)2号)要求,计划在平原示范区域内确定1家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在平原示范区内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维修网点、合作社等其他企业。
4.具有与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拆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操作,应能达到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
5.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6.诚信经营,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要求
1.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实施农机报废补贴申报书(写明企业具体详情、运营情况、报废回收拆解计划实施方案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报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及最新企业征信;
5.报价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日期等相关信息。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全部盖章,并以密封形式按时送达,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三、评比办法
采用企业实施报废方案最优、综合实力最强中标。
四、材料提交要求
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1日,纸质报名材料请于2024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送原阳县长江大道29号平原示范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办公室(开标时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要求密封而未密封文件的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咨询联系人:张广宇
电 话:0373-*******
地 址:原阳县长江大道29号平原示范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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