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永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单位对永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永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四、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项目组由两人组成,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的近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6.代理费报价函(格式自拟);
7.此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公告的发布媒体:
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1.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携带身份证,授权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项目组成员近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4)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6)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证明材料;
(8)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不良记录的承诺。
(9)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按上述资料排序合订。
2.报名地点:永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永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二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8*****308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七、选定方式
按照永财事务〔2023〕66号文件规定实行集体决策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永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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