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_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_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20-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和平县林寨镇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辖内范围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乡村风貌品质提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美丽乡镇入口通道建设、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浰江沿线碧道工程总长3.68千米、拦水坝建设工程、沿江桥工程、绿美生态小公园建设、林寨中心小学运动场、天桥等基础设施工程、“智慧林寨”治理平台建设及运营工程、新建一栋一层钢结构的农贸市场、美丽圩镇客厅、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中心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移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及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设计验收工作内容: 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服务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部门专家的审查(核)论证。 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预算不突破立项时的投资概算。 2.7.2工程施工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按期竣工、包防扬尘污染、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具体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做好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77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资格要求如下: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专业(只需满足以下1或2其中之一要求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专业(只需满足以下1或2其中之一要求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2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至少2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从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的有效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有效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建设单位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3.6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从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的有效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有效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6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5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5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5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和平县林寨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和平县林寨街镇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谢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2-******* |
招标监督机构 |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备注:因本项目立项不足一个月,且急需开展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及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会议记要,本项目不予发布招标计划。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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