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两阶段招标)招标公告

普宁市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两阶段招标)招标公告


********1">********8="_Toc********8">********3">普宁市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一阶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粤发改资环函[2016]3305号)。招标人为普宁市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30%资本金,70%银行融资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8">********2="_Toc********2">********6">2.1建设地点:广东省普宁市云落镇云楼水库旁山地。

2.2建设规模:普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占地约100亩,按日处理垃圾800吨,配2台400吨/天机械炉排炉和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提交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方案文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清单、概算,概算不纳入评分),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

第二阶段:招标人补充完善商务、技术方案,编制新的招标文件,并向第一阶段提交了合格投标文件的报名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新的招标文件提交第二阶段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报价。

2.4招标范围:

普宁市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_Toc********3">********7">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A、B项资质:

A:环境工程(含固体废物处理工程)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B: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火力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承接的日处理规模800吨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EPC总承包(含联合体)或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6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双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3.9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

3.10非本地(工程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11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注:诚信档案(IC卡)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后方可报名。

4.2投标报名方式: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手续,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代理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 时 30 分正,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普宁市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 ****-*******

地址:普宁市池尾山湖文明小区桔园C2栋三楼南侧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15楼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邮箱:********85@qq.com




附件:
147*****38969.doc">EPC项目招标公告.doc

标签: 总承包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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