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柘木片区渠道改造工程、柘木镇白竹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度柘木片区渠道改造工程、柘木镇白竹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雁山区2016年度柘木片区渠道改造工程、柘木镇白竹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农水 [2016]13号及市水利农水 [2016]1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规计[2016]39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6]24号,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
建设规模:小型农田水利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2017年4月15日,计划工期183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雁山区2016年度柘木片区渠道改造工程、柘木镇白竹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83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新建机电井17座,衬砌大口井12座,潜水泵7台,新建泵房32座,铺设PE管道10.04km,安装镀锌钢管0.76km。建筑安装投资约6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3 年~ 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②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函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2016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
发售人姓名:陈保成、韦玉荣,联系电话:177*****202 0773- *******
发售方法:
(1)要求《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购买并实名登记,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用照相器材进行现场拍照记录。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
①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的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必须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交监督人员审验,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6年9月23日下午5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广西水利厅或相关监督部门下文恢复其参加投标和承揽水利工程业务资格的投标人除外)。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桂林市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
地 址:雁山区雁中路8号
邮 编:5410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六层
邮 编:541000
联系人: 陈工 韦工
电 话:177*****202 0773-*******
传 真:****-*******
招标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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