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教育局薄弱学校改造教学教育设备招标公告

忻府区教育局薄弱学校改造教学教育设备招标公告

忻府区教育局薄弱学校改造教学教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忻州市忻府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忻府区教育局薄弱学校改造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FZC[2015-017]G03-A04

3、招标内容:(A包)实验室设备及仪器;(B包)一体机及电子白板;(C包)一体机及液晶屏。

包括上述各包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能完全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

1、经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国、地)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9、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10、法律、法规规定生产或经营投标产品应具有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到忻州市忻府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国、地)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法律、法规规定生产或经营投标产品应具有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证件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一份,且仅作为报名备案使用,最终投标资格审查结果以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1、发售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南路(忻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

2、联系电话:****-*******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8:30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

3、投标(开标)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南路(忻州市忻府区财政局会议室)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府区教育局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学道街

联系人:张义虎

联系电话:139*****135

集采机构:忻州市忻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南路(忻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

邮政编码:034000

联系人:王银东 王永利

电话及传真:****-*******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忻州市忻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 教学 学校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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