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助力区域协同——对《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分析与解读

营商助力区域协同——对《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分析与解读

京津冀地区是中国经济的重要引擎之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地域面积约21.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3%,2018年末常住人口1.1亿人,占全国的8.1%,地区生产总值8.5万亿元,占全国的9.4%。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相宜,为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指明了方向。

一、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初显

为保障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展开,由京津冀三省(市)发展改革和政务服务部门共同牵头组建专题工作组组织、指导、协调本领域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工作。在三地各部门的持续推动下,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6个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成效初显:

(1)规范商事制度

京津冀三地持续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手续,取消申请迁出环节,打造“一地申请、资料互认、内部流转、一次办结”服务模式,实现企业跨省(市)涉税信息“一键迁移”,办理时间压缩至1小时;依托京津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跨区域公共信用数据共享系统,采用“内部共享+外部应用”模式,实现京津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公共信用数据跨区域共享。

(2)加强监管执法

京津冀构建区域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作机制,三地签署《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作协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查,有效打破行政性市场壁垒。三地深化药品安全协同监管,联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核查协查150余次,推进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跨区域流域水环境等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执法。

(3)优化政务服务

北京市持续推出203项京津冀“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涵盖涉企经营、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京津冀+雄安”推出234个“区域通办”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同城化不断加速。天津市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依托京津冀三地网上办事大厅,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帮办服务,实现跨域通办、异地可办。

(4)鼓励跨境贸易

京津冀三地海关持续深化“首创性”“差异化”制度创新,推动“原产地证书微小差错不影响关税待遇”等7项措施顺利实施。对分支机构或办公场所跨京津冀区域的企业,建立一关牵头、两关协同的联合认证模式,三地海关线上同步入组、同步认证、同步研判。

(5)保护知识产权

三地不断完善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外商投资条例等法规,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度融合,开展审判协同、技术调查官共享、疑难案件联合研讨,联合发布《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协同应对指引》,实现1万余件海外诉讼数据资源互通共享。

(6)共享公共服务

三地实施《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完善“空中课堂”线上课程资源,推动三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织密异地就医“服务网”,2020年开展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医保直接结算试点,2021年京津冀开通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直接结算试点。全力推进异地就医“高效办”,在全国层面率先将异地就医备案列入省级“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创新实行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参保群众在京津冀就医实现“一码通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推介、供需对接等区域性深度合作,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有4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

二、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机遇与挑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京津冀营商环境面临诸多挑战:

(1)行政壁垒明显:

尽管京津冀三地在地理上相邻,不同地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不一致,导致企业在不同城市之间进行业务扩展时需要经历繁琐的审批手续。同时,企业在不同区域开展业务时面临政策不一致的问题。

(2)区域协调不足

三地在规划、发展和资源配置方面缺乏有效的协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北京和天津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但河北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产业布局方面,北京侧重于高科技和服务业,天津则在重工业和制造业方面发展较多,而河北则更多依赖传统工业和资源型产业。

(3)产业格局单一

尽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速,京津冀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比例仍然不足,河北地区的传统工业比重较大,经济转型升级的速度较慢,限制了区域经济的创新和增长潜力。

(4)融资环境较差

京津冀三地国企占比较大,服务意识、竞争意识普遍较弱,市场活力不足。金融机构在不同城市的分布和服务能力差异较大,导致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河北地区,融资渠道和金融服务相对不足。

三、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京津冀协同发展从谋思路、打基础、寻突破,到滚石上山、爬坡过坎、攻坚克难,不断书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行动方案》,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势必将引领京津冀加快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助力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

(1)持续规范市场环境,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进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提升跨区域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大兴临空经济区、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企业跨区域迁移、多分支机构办理等高频登记事项“一网通办”,保障企业跨省域迁移全流程电子化,减少企业办事“折返跑。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强京津冀商事制度协同改革,优化跨省迁移登记综合服务,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查工作,不断强化反垄断执法协同合作,支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跨区域提供服务,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2)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动监管执法标准规范统一,提高异地司法协同质效。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快构建跨区域司法协作和治理体系,加强协同监管执法和司法协作,在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作出更多有益探索。积极开展反垄断、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跨区域监管联动,解决执法力量不足和跨区域监管难题,提高区域监管执法一体化水平。持续优化跨区域立案服务,支持三地法院建立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及时纠正政务失信行为,让诚实守信主体享受与其诚信度相匹配的优惠与便利。

(3)持续提升国际化水平,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推进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拓展“单一窗口”平台功能,加快推进三地“单一窗口”与口岸通关物流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通关物流可视化查询。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持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大力优化外商投资服务,推动京津冀区域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共同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地,为外资企业创造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更完善的投资环境。

(4)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更好满足经营主体办事需求: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加强数据信息共认共享,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提高跨省通办水平,依托京津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区,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建立“同事同标”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制订印发京津冀自贸区“同事同标”事项管理办法,使三地企业群众同步享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5)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助力区域协同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协同发展,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协作。加快建设京津冀医疗联合体,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推介和供需对接。将持续推动京津冀医联体建设,推动三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形成合力,用实实在在的举措绘制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同心圆”。

(6)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功能疏解项目落地:持续提升涉企服务质效,加快重点领域对外开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功能定位,大力推进雄安新区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建设。全力落实好“1+N”政策体系,助力更多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加大对雄安新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加快打造新时代的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

推动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更是京津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光荣使命。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提升市场信心,还将稳定市场预期,激发经营活力。未来京津冀地区需加强合作,重点包括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雄安新区承载力,并通过优化环境促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推动协同发展,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共谱区域营商环境协同发展新篇章。


标签: 营商环境 分析 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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