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5号机组资产转让及厂址共用子项费用分摊税务顾问服务 招标公告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5号机组资产转让及厂址共用子项费用分摊税务顾问服务 招标公告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5号机组资产转让及厂址共用子项费用分摊税务顾问服务变更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8-0-*****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5号机组资产转让及厂址共用子项费用分摊税务顾问服务,采购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运用税法和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优化建议,?解决税收难题,?在纳税人委托授权情况下处理税务事宜,?协调处理税企关系,?调节纳税争议等。?帮助纳税人合法合规地完成资产转让过程,?减少税务风险。 (二)制定合理的税收策略,?确保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税收负担,?并提供税务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建议。? (三)在资产转让过程中,?指导合同涉税条款的订立、?修改,?并协助审定合同,?确保合同规范编制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出现纠纷和法律风险。 (四)协助公司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包括编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各种税务报表,?计算各项税费,?确保我司按时、?正确地履行税务申报和缴税义务。 (五)组织税务专家开展专家评审事宜。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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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047*****009 | 5号机组资产转让及厂址共用子项费用分摊税务顾问采购 | F******* | F******* | 5号机组资产转让及厂址共用子项费用分摊税务顾问采购 | 1 | 项 | 2024-08-22 | 2024-08-22 | 2024-08-22 | 2024-08-22 | 2024-08-22 |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09月07日13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uum.ec.chng.com.cn/),选择“智能招采”进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7日13时3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3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https:/ebinterlink.com/)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2024年09月04日
标签: 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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