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包装材料原单位采购
金属包装材料原单位采购
金属包装材料原单位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采购货物名称:金属包装材料原单位
2.2采购货物数量:
序号 | 需求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前围挡板( 承重)金属器具 | 个 | 1 |
2 | 前围挡板(非承重)金属器具 | 个 | 1 |
3 | 前地板金属器具 | 个 | 1 |
4 | 包裹架金属器具 | 个 | 1 |
5 | 中后地板金属器具 | 个 | 1 |
6 | 车门金属器具(后车门) | 个 | 1 |
7 | 发动机罩金属器具 | 个 | 1 |
8 | 后盖金属器具(行李箱盖) | 个 | 1 |
9 | 翼子板与外围总成金属器具 | 个 | 1 |
10 | 翼子板金属器具 | 个 | 1 |
11 | 顶盖金属器具 | 个 | 1 |
12 | 方钢60*60*4 | 米 | 561.6 |
13 | 方钢50*50*4.5 | 米 | |
14 | 方钢50*50*3 | 米 | |
15 | 方钢50*50*2.75 | 米 | |
16 | 方钢50*40*4.5 | 米 | 3038.4 |
17 | 方钢40*40*2.5 | 米 | 302.4 |
18 | 方钢50*30*2.75 | 米 | |
19 | 方钢30*30*2 | 米 | 216 |
20 | 方钢30*30*3 | 米 | 216 |
21 | 方钢40*40*2 | 米 | 216 |
22 | 方钢40*40*2.75 | 米 | 216 |
23 | 方钢40*40*4 | 米 | 216 |
24 | 方钢40*40*4.5 | 米 | 216 |
25 | 圆钢φ5 | 米 | 936 |
26 | 圆钢φ8 | 米 | 1612.8 |
27 | 圆钢φ10 | 米 | 3600 |
28 | 圆钢φ15 | 米 | 3600 |
29 | 圆钢φ18 | 米 | 172.8 |
30 | 六分圆管φ26(6分管*2.75) | 米 | 7228.8 |
31 | 扁钢(钢板)3mm*14 | 米 | 216 |
32 | 扁钢(钢板)5mm*30 | 米 | 1209.6 |
33 | 扁钢(钢板)5mm*40 | 米 | 604.8 |
34 | 扁钢(钢板)5mm*50 | 米 | 1008 |
35 | 扁钢(钢板)5mm*60 | 米 | 288 |
36 | 扁钢(钢板)6mm*40 | 米 | 288 |
37 | 扁钢(钢板)6mm*150 | 米 | 1152 |
38 | 扁钢(钢板)8mm*15 | 米 | 518.4 |
39 | 扁钢(钢板)8mm*40 | 米 | 3600 |
40 | 扁钢(钢板)8mm*65 | 米 | 720 |
41 | 扁钢(钢板)8mm*70 | 米 | 720 |
42 | 角钢(角铁)30*30*3 | 米 | 144 |
43 | 角钢(角铁)50*50*5 | 米 | 720 |
44 | 聚氨酯50*10 | 米 | 950.4 |
45 | EVA材料20*50 | 米 | 72 |
46 | EVA材料50*50 | 米 | 72 |
47 | EVA材料50*100 | 米 | 72 |
48 | 螺栓+自锁螺母M10*80 | 套 | 5760 |
49 | 螺栓+自锁螺母M12*40 | 套 | |
50 | 螺栓+自锁螺母M12*50 | 套 | 5760 |
51 | 螺栓+自锁螺母M12*65 | 套 | 4320 |
52 | 螺栓+自锁螺母M12*100 | 套 | |
53 | 普通螺母M10 | 个 | 5760 |
54 | 普通螺母M12 | 个 | 5760 |
55 | 垫片M10 | 个 | 5760 |
56 | 垫片M12 | 个 | 5760 |
57 | 三角支架 | 个 | 720 |
58 | 胶皮垫(橡胶垫)2mm | ㎡ | 342.72 |
59 | 胶皮垫(橡胶垫)5mm | ㎡ | 162.43 |
60 | 胶皮垫(橡胶垫)8mm | ㎡ | 162.43 |
2.3交货地点: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出口物流部下辖所属仓库及指定地点
2.4交货期:3年框架(每3个月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10%,对价格重新确认,双方达成一致,续签合同)
2.5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人民币3,242,017.22元,最高分项限价详见附件最高限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1)、(2)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提供法人和股东清单(不限格式);
(4)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材料(不限于发票、申请表等);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1个项目含税总金额≥100万元的非标器具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扫描件内显示的信息应清晰可辨;
企业诚信:
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供应商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例如通过市场询价方式),如中选供应商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供应商中选采购人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采购人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垫付周期12个月
⑤提供完全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⑥产品价格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行情变化进行变化;每3个月对其市场的变化趋势进行统计,幅度超过10%时,价格要进行调整
⑦当产品定额发生变化时价格随之调整
⑧员工要求有2年及以上非标金属器具设计制作经验
⑨总价降幅比例与分项降幅比例保持一致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2月23日23时至2023年2月28日23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时,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商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郭威
电话:153*****913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金靖哲
8.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XB********/01 | 金属包装材料原单位采购 | 货物 | 2023-02-23 23:00 | 2023-02-28 23:00 | 2023-03-03 09:00 | 【我要投标】 |
标签: 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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