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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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全文见附件)

发文时间

1

关于无锡美博凯新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子新材料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开环许〔2024〕22号公示版.doc

2024年9月4日

2

关于江苏汇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换热器、4500套冷库门、3500台装卸平台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开环许〔2024〕26号公示版.doc

2024年9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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