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市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度全市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全市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4C*****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市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2024年度全市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咨询服务 | 2,900,000.00元 | 1 | 项 | (一)完成2024年全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监测工作 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通过影像判读开展市级遥感监测,及时向区县下发疑似问题图斑; 2.对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下发、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成都专员办交办等涉自然保护地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抽查),针对各类途径发现的疑似问题图斑和需整改问题以及涉自然保护区采伐进行现场核查、抽查点位约300个; 3.对各区县台账填报和资料上传进行技术指导管理等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节点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而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自身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自身并非中小微企业的(例如:大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或者投标人自身为中小微企业,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投标人资格条件时,若发现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应认定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4日 至 2024年9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1、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9月4日)起五个工作日。
6、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发送至**********@qq.com(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投标现场缴纳。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5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林业局
采购经办人:吴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华大道新牌坊三路3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欢
代理机构电话:023-******** 02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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