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二次招标公告
蒲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二次招标公告
蒲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报价。本项目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蒲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采二次购
二、项目编号:PZCHW-2016-XJ015-2
三、项目预算资金:542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包,各报价人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通知书
所列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台式电脑 | 台 | 9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2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3 | 打印一体机 | 台 | 2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4 | 激光打印机 | 台 | 2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5 | 扫描仪 | 台 | 1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询价范围: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天内
4、交货地点:蒲县公安局
五、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所投产品要求:
详见本项目询价通知书
七、询价通知书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18日(8:30—11:30,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蒲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股。
3、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八、领取询价通知书须携带的资料
1、持单位委托书。
2、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领取时间 | |||
供应商名称 | 承办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 |
九、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0日15:00—16:00
2、地点: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蒲县昌平大街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蒲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蒲县东大街155号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33*****687
集中采购机构:蒲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蒲县蒲伊东街粮食大酒店对面农机公司三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658
蒲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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