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基地环境自行监测服务开口采购公告
渝北基地环境自行监测服务开口采购公告
采购单位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底盘系统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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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有组织废气(熔炼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切削废气排放口);无组织废气(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厂房外);噪音(厂界四周);噪音(厂界四周);废水(废水站处理设施前后端);废水(重庆长安总排口);废水(雨水排放口);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站生化池进口、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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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就渝北基地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询价,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方参与响应。
一、项目情况
1.监测信息(详见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排放类型 | 监测点位置 | 监测点位数 | 监测指标 | 计价单位 | 预估数量 |
有组织废气 | 熔炼废气排放口 | 1个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 | 点位/次 | 2 |
压铸、脱模废气排放口 | 1个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点位/次 | 2 | |
切削废气排放口 | 1个 | 非甲烷总烃 | 点位/次 | 2 |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上、下风向 | 2个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点位/次 | 2 |
厂房外 | 1个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点位/次 | 1 | |
噪音 | 厂界四周 | 4个 | 昼间噪声(等效) | 点位/次 | 16 |
夜间噪声(等效) | 点位/次 | 16 | |||
废水 | 废水站处理设施前后端 | 2个 | PH值、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 点位/次 | 2 |
重庆长安总排口 | 1个 | 流量、PH、COD、氨氮、磷酸盐BOD5、SS、总铜、总锌、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氟化物 | 点位/次 | 12 | |
雨水排放口 | 7个 | PH、COD、SS | 点位/次 | 84 | |
生活污水处理站(生化池)进口、出口 | 2个 | 流量、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 点位/次 | 2 |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3.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点位/次)的单价签订开口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价格包含供方提供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4.结算方式: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向供方下达监测任务,每批次监测任务完成后,采购方对实际产生的数量进行核实,双方确认无误后,供方为采购方开具相应费用100%的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之日起的3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供方支付相应费用的100%。
5.合同要求:供方收到中选通知后,应在10天之内与我司签订采购合同(依据询价书和响应文件中有关内容)。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响应人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附表包含采购方检测内容中的所有检测项目),提供证书和附表复印件为证明,原件备查。
3.响应人在重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官网公示的检测单位名单内,提供官网公示名单截图为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不接受转包,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5.响应人不能为“三无”单位,否则不能通过报名审核;“三无”单位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空壳”单位。
6.响应人须在报名前就本项目服务细节与我司需求人(陈雪双138*****247)进行交流沟通并得到认可,否则不能通过报名审核。
7.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响应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及行业等相关单位的失信人或黑名单内。
三、报名途径及截止时间
1.报名途径:通过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注册后,进行报名响应(注册网址https://www.cse-ssc.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7:00时
3.报名审核联系人:文俊139*****860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规范
1.响应文件须按要求进行签字和盖公章,并扫描上传至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响应文件清晰可辨。
2.响应人应对询价书的要求逐项消化,针对偏离项,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不满足的情况,须提供详细的说明;如未填写《响应/偏离表》,视为响应人全部响应询价书要求,我司在评审过程中有权要求补足相关证明材料。
3.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承担对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中选单位的确定
1.本项目按规定时间收齐响应文件后,我司组织有关人员按“经评审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即在响应人满足询价书要求的前提下,选择评审价格最低的响应人作为中选单位)。
2.任何一项★条款负偏离,将直接导致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取消;一般商务、技术条款负偏离的,评价时每偏离一条,其评审价将增加报价总价的1%,5项(含)以上的偏离,将导致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取消。
3.响应文件报价算术修正
响应报价算术错误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将导致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取消。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总价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漏项(报价缺漏项限定):经评审,响应文件有重要功能性项目报价漏项或漏项内容价值占报价10%及以上,为实质性偏离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如报价有非重要功能性项目报价漏项(如项目数量不足)或漏项供货价值占报价价格10%以下的内容,则漏项的报价被视为已包含于总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价格不予调整。在评审时,将以其它有效响应人中的该项最高价计入评审价。
(4)响应人确认报价缺漏项不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的,将导致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取消。
4.确定中选单位后,发出中选通知书,未收到通知书的单位我司不再作书面通知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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