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集散国际处理中心工程一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299021第2次重新公告
南京集散国际处理中心工程一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299021第2次重新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NJHW-******-3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集散国际处理中心工程(一期)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集散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江宁区禄口机场跑道南侧(南京市江宁区领航路10号) |
规模: | 总投资约358.*****万元 |
建设工期: | 接到甲方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达到交付使用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电梯设备采购 |
数量: | 一批 |
技术规格: | 本项目电梯最高额定速度为1.6m/s(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 | 接到甲方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达到交付使用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②其他条件: a、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电梯或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或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电梯或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或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电梯或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或乘客电梯B级资质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还需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电梯或曳引与强制驱动梯或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电梯或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或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c、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项授权委托书格式不作要求)。 |
(2)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9月1日(含)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7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电梯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5)其他要求: |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信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查询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③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有效的投标中,投标单位≥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以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单位<7家时,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与基准价偏差 (偏差率):a.等于评标基准价62分。b.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c.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商务评分:(1)投标设备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7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电梯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应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业绩;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可提供代理商自有业绩或所投品牌制造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评标办法中投标设备的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2)制造商售后维保服务能力: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在2023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梯维保单位五星级证书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技术评分:(1)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投标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分。若有偏离,请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不扣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单位需对每一项技术参数进行逐条响应)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方向:所投品牌无机房客梯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方向A95峰峰值在满足国标基础上(由小到大)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得4分,排名第四-第六的得3分,排名第七-第九的得2分,排名第十-第十二(或试验报告显示为合格)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的数值相同,并列排名;需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技术规格、参数响应2:轿厢振动加速度水平方向:所投品牌无机房客梯轿厢振动加速度:水平方向A95峰峰值在满足国标基础上(由小到大)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得4分,排名第四-第六的得3分,排名第七-第九的得2分,排名第十-第十二(或试验报告显示为合格)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的数值相同,并列排名;需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技术规格、参数响应3:本工程所投电梯曳引机、控制柜、门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上行保护装置为投标品牌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生产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7分。(需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4)技术规格、参数响应4:所投型号客梯:根据开关门噪声值在满足国标基础上(由小到大)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得2分,排名第四-第六的得1.5分,排名第七-第九的得1分,排名第十-第十二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轿内运行噪声值在满足国标基础上(由小到大)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得2分,排名第四-第六的得1.5分,排名第七-第九的得1分,排名第十-第十二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的数值相同,并列排名;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5)供货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详细、可行的主要技术说明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供货人员配置措施、运输保证措施、进度管理计划等进行打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6)安装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劳动力配备及机械投入是否合理,安装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设备调试措施等进行打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7)与建设方配合措施:与建设方配合措施是否完善、合理可行性高。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9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集散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宁区禄口机场跑道南侧(南京市江宁区领航路10号)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高工 | 联系人: | 俞静 |
电话: | 025-********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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