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被装采购第4包招标公告
专用被装采购第4包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专用被装采购第4包
二、项目编号:2024-JK01-W109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4 | 太阳镜类产品 | 106.1928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一次性下达的生产任务,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分批下达的生产任务,于生产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交付;合同交货期认定,以 XX 能源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出厂检验通过日期为准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调试、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实际结算数量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
5.各包具体品种、数量、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要求。
6.★本项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单价限价或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中标数量及执行方式:
第4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061,928.00元,壹佰零陆万壹仟玖佰贰拾捌元整
采购包1:1,061,928.00元,壹佰零陆万壹仟玖佰贰拾捌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1,061,928.00 元,壹佰零陆万壹仟玖佰贰拾捌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
(九)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线下申领流程:①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右侧“服务中心-软件下载-软件类”栏目下载离线编标客户端,在不连接互联网的专用电脑上安装(后续仅能在此电脑编标),上传资料信息并导出“环境检测及信息数据包”;②供应商将数据包(使用光盘刻录)交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导入系统,经审查通过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每个关键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
关键设备:
包4:钛焊机、烘箱、高频机、自动绕圈机、注塑机、自动割片机
(二)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加强资料保密管控,严禁将涉密资料通过互联网传输或将带有涉密资料的电子设备违规连接互联网,经数据监控发现违规连接互联网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失泄密责任。
(三)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1.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2.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6.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釆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我站设立一部专线电话(010-********),凡是本站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1部专线电话(010-********),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助理、王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53*****726(闫)、185*****297(王)、176*****123(杨)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助理
联系电话:177*****897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10-********
2024年09月04日
标签: 被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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