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驱镇双吉社区水厂安置点用电安装工程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三驱镇双吉社区水厂安置点用电安装工程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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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564,358.78 | 1(件) | ¥564,358.78 |
本次报价方式为清单计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下述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需经本地国家电网验收合格后并移交)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或审核后一次性支付至审计或审核后的97%;3%作为质保金,在责任缺陷期满后无息支付。
注:每次拨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取得合规的发票后才支付款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标签: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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