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4-09-03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 工 程 工 程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FJS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 工 程 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经开审批字【2020】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 工 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 工 程 工 程 总承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五金仓库、变电所、车间五、液体原料泵房、戊类堆棚一、二、污水处理场、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区、液体原料罐区及装卸车区、主次入口(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具体包括建设 工 程 施工图设计(包含全部专项 工 程 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 工 程 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

(2)施工阶段:建设 工 程 土建及安装施工、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论证、竣工图编制工作、 工 程 交付、试运行和设备调试合格及质量保修等全部 工 程 内容。

(3)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4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内

2.5建设周期:2024年10月08日-2025年10月08日(365天)

2.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总额为3974.22万元;设计控制价为国家收费标准的60%;施工控制价为建筑 工 程 费的95%(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1) 工 程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 工 程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 工 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 程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 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 工 程 )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工 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单位拟委派的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 程 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建筑 工 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 工 程 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 工 程 技术和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 程 项目担任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工 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 工 程 ,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包括投标授权委托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3.5 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23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 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 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5 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 程 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3日上午8:00至2024年09月24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本 工 程 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 直 接 提交,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地 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赵志洋

2.联系方式:0432-********

名 称:吉林庆鑫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路育才家园1号楼27号

联 系 人:卢玉娇

联系方式: 1 7 5 0 4 3 6 2 2 8 9

3.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九江大路499号

邮 编:******

联系电话:0432-********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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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 工 程 工 程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FJS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 工 程 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经开审批字【2020】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 工 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1标准化厂房A标段)二期 工 程 工 程 总承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五金仓库、变电所、车间五、液体原料泵房、戊类堆棚一、二、污水处理场、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区、液体原料罐区及装卸车区、主次入口(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具体包括建设 工 程 施工图设计(包含全部专项 工 程 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 工 程 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

(2)施工阶段:建设 工 程 土建及安装施工、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论证、竣工图编制工作、 工 程 交付、试运行和设备调试合格及质量保修等全部 工 程 内容。

(3)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4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内

2.5建设周期:2024年10月08日-2025年10月08日(365天)

2.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总额为3974.22万元;设计控制价为国家收费标准的60%;施工控制价为建筑 工 程 费的95%(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1) 工 程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 工 程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 工 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 程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 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 工 程 )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工 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单位拟委派的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 程 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建筑 工 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 工 程 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 工 程 技术和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 程 项目担任 工 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工 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 工 程 ,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包括投标授权委托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3.5 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23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 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 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5 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 程 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3日上午8:00至2024年09月24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本 工 程 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 直 接 提交,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地 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赵志洋

2.联系方式:0432-********

名 称:吉林庆鑫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路育才家园1号楼27号

联 系 人:卢玉娇

联系方式: 1 7 5 0 4 3 6 2 2 8 9

3.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九江大路499号

邮 编:******

联系电话:0432-********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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