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限定环境增材制造平台试验公开招标公告

XX限定环境增材制造平台试验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

1.项目名称:XX限定环境增材制造平台试验

2.项目编号:ZC24K******

3.项目概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

XX限定环境增材制造平台试验

1

48.75

(含税价)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交付

1.项目概况:面向限定环境条件下增材制造平台模拟试验和典型样件制作,主要完成平台模拟试验台架改造、自适应平衡设备搭建、模拟试验条件下样件制作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书》。

2.主要指标要求:

a)完成平台模拟试验台架改造,实现±15°倾斜摇摆试验功能;

b)搭建自适应平衡设备,实现±15°范围内姿态自适应调节;

c)改进现有增材制造工艺,实现含氧条件下样件增材制造;

d)模拟试验条件下打印样件一套,至少包含5类常规性零件。

★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承诺未获得境外居留许可。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军内单位、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4具有有效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认证证书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拟采购的范围或范围相似,提供证书复印件。若证书处于初审、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范围)。

4.6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尚未经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由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若证书处于初审、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范围)。

4.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4.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主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4.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12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声明函;

4.13近三年内有本项目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1份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及大签页)。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投标人应当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6.汇款账号如下:(汇款备注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名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52*****870027

7.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7.1发售时间:2024年9月4日起到 2024年9月13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7.2发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604室。

7.3发售方式:

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604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装订):

(1)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1份;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1份;

(3)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

(4) 《购买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1份;同时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邮箱(lihuan@cntcitc.com.cn);

(5) 提供《投标保密协议》及《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附件4)原件,各1份;

(6) 提供招标公告4.1-4.6、4.13项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1份;

(7) 招标公告4.7-4.12项: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份;

(8) 标书款汇款凭证,1份。

(注:自获悉本公告后,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131*****226),获取格式附件模板,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意向单位指定的邮箱。)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3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4投标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604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其他要求

9.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工作人员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仅留存必要的资料,其余资料将予以退还,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9.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80*****5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周先生

电 话:131*****226

邮 箱:lihuan@cntcitc.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7B

11.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武汉市,武昌区,北京市,海淀区,武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材制造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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