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宁乡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运维服务项目三年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宁乡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运维服务项目三年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采购内容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的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提高环境质量。

(一)服务内容

1、本次油烟在线监测服务范围:宁乡市范围内的已安装的100台油烟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运维和服务,现有的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如有老化或失效情况出现,供应商必须通过更换配件或更新设备等方式保障在线监测的正常运行,且服务的三年之内必须将100台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全部更新到位。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是否两型产品

是否首购产品

1

2024年宁乡市油烟在线监测服务项目

1.00

9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2、油烟在线监测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

3、油烟在线监测服务定点供应商数量:一家。

4、采购预算: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5、预算组成:100台×250元/台·月×36月(三年)=******.00元

6、系统平台需与原系统整合后运行,并传输数据接入宁乡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7、安装在油烟排放管道内的检测终端可较准确的检测油烟排放浓度,采购人并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终端随时查看每个安装点位的油烟浓度值数据,数据可回溯并统计。

(二)服务要求

1、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管道检测终端所采集的数据,通过数据传递,可通过手机端口或电脑终端显示测试点油烟排放浓度值,手机端口或电脑终端根据采购人要求安装。

2、厨房风机运行阶段,每二十分钟内需更新一次排放浓度数据值,可检测风机和净化器的开关状态。

3、中标人至少安排1名专人在采购人指定场所进行日常办公,主要工作职责有:①提供油烟在线监测日报、周报、月报,报告内容包含各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浓度数据、浓度异常数据、风机、净化器运行数据、点位月度在线天数、超标原因分析等,报告具体格式另行约定;②根据采购方要求,完成探头安装、系统安装、数据对接、协调联络等各项工作;③完成好采购方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此外,中标人需明确专门的巡查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维护并在24小时内上报。

4、在线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5、油烟浓度数据计算方法,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和监测标准要求。

6、整个监测过程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指导,接受采购人的质控措施,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并对采购人负责。

7、餐饮企业变动较大,如果采购期内已安装油烟在线检测设备的部分餐饮单位停业,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其它餐饮单位及时补装。

8、中标人应根据现场油烟管道实际情况,尽可能选择符合规范的监测点位。如果现场确实无法安装,需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相关信息,另行安排。

9、油烟在线监测仪必须具备断电复位(停电复位后,设备能自动恢复到原来的工作状态)、断电保护(断电后数据不丢失)功能。

10、油烟在线监控数据可接入省、市、区相关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中标人需委派工程师为采购人免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及时间、参训人次由采购人确定。

11、中标人应当加强对油烟排放管道内检测终端(如果有探头)的清洗、加强对相关设备的整体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精确性,每两个月至少需对探头和系统维护一次,每4个月内至少需对所有油烟排放管道内的检测终端及附属设施清洗1次,并形成记录。

12、采购人就具体问题提出疑问的,中标人需在1个小时内予以详细回应;工作日,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就某个点位情况实地调查的,中标人需在2个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调查,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13、针对日报、周报、月报所反应的油烟排放情况,中标人需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在外巡查核实,每日至少需核查8个点位,并就相关情况向中标人反馈;特殊情况下,巡查点位由中标人直接调度安排。

14、中标人需密切关注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在24小时内及时排除在线监测系统的各类故障。

更新的设备技术参数

1、零点漂移:1h零点漂移不超过±0.5mg/ m?。

2、准确度:与参比方法测定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应不超过±20%。

3、线性误差:≤10%。

4、绝缘阻抗:≥20MΩ。

5、耐压要求:50Hz,1500v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后,仪器能正常工作。

6、传输方式:带有GPRS/CDMA接口,最少一路RS-232接口。

7、断电复位:停电复位后,设备能自动恢复到原来的工作状态。

8、时钟:能校准时钟的频率手动调整。

9、时段数据查询:必须有1分钟、5分钟、10分钟、1小时、日报表、月报表查询功能。

10、存储容量:至少存储一年的数据。

11、存储单元具备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数据不丢失,且具备数据导出功能,可通过磁盘、U盘、存储卡或专用软件导出数据。

12、自带显示屏(7寸或以上工业级彩色显示屏),能显示所连接监测仪表的实时数据,且自带备用电池或配备不间断电源,外部断电后能工作6小时,并在断电时自动通知上位机或维护人员。能够在供电(特别是断电后重新供电)后可靠地自动启动运行,并且所存数据不丢失。

13、手机APP:

①、可通过微信绑定后直接登录,便于追踪使用人员。

②、可看到设备总数、各个街道分别安装的数量。

③、地图监测:在地图上可显示监测点分布情况,且可以连接到地图上进行导航。

④、实时数据:可显示监测点风机、净化器运行状态,当前时间的油烟排放浓度。

⑤、数据查询:可通过时间、区域、监测点名称进行精确、或模糊搜索,进行原始数据查询。

⑥、报警查询:可通过时间、区域、监测点名称进行精确、或模糊搜索进行超标数据查询。

⑦、联动比查询:可通过时间、区域、监测点名称进行精确、或模糊搜索进行监测点的净化器运行时间、风机运行时间以及联动比查询。

⑧、运维查询:可以查看各个监测点位维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时间、运维原因、运维项目、运维人员以及运维状态。记录可打开查看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运维人员现场情况并予以图片佐证。

⑨、日志查询:可以查看各使用人员对平台的访问时间、访问方式、操作内容以及操作结果。

⑩、数据统计:包括但不限于当前时间设备正常的数量、监测点停业的数量、休业的数量、超标的数量、离线以及休眠的数量。

报表统计:可通过时间、区域、监测点名称进行精确、或模糊搜索进行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以及年报的查询。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宁乡市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供货和保修期全过程。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六、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模式,中标人实地勘察,安装、维护设备,根据采购人意见设置手机端口、电脑终端,更新设备、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采购总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本次采购确定中标人提供油烟在线监控服务,项目每个周期实施完毕,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情况,出具验收报告单,凭验收报告单,正式发票付费。如中标人无法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或被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扣除部分费用或针对情节严重的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检测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应当对其检测项目出具的结果报告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中标人有责任对检测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检测数据。

6、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图纸等,根据需要移交采购人。

7、服务期限与地点:

(1)服务期限: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原油烟监测系统维护单位的交接工作,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8、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费用,按实进行结算。

(3)付款条件:①每个点位每月15天及以上在线,视为该点位当月运营合格点位;②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点位每月在线天数大于3天但少于15天,经采购人确定后,可认定该点位当月有效(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线监测运维 餐饮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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