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绿肥种子招标公告

2016年中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绿肥种子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符合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投标产品适合在浙江省内使用;守法经营,有良好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此前三年内无假冒伪劣产品,且无因产品质量引发重大事故记录;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协助项目县农业局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1.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2.行业标准及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3.其他相关标准。

4.投标产品适合在浙江省内使用。

二、绿肥种子技术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浙江省实施〈种子法〉办法》的规定;

2.种子来源合法,有自主经营权或代理权;

3.投标人具有相关的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种子检验检疫报告等各证件;

4.提供的种子质量必须达到最新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5.提供的绿肥种子应实行分装的,且注明分装单位,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6.绿肥种子质量标准

标项

品种

规格

纯度

净度

出芽率

水份

供货地点

紫云英种子(宁波种)

1公斤/包

≥96%

≥97%

≥80%

≤10%

衢江区域内21个乡镇、办事处

蚕豆种子(白花大粒)

25公斤/包

≥97%

≥99%

≥90%

≤12%

豌豆种子(中豌4号、6号)

25公斤/包

≥95%

≥98%

≥85%

≤13%

黑麦草种子

1公斤/包

≥85%

≥97%

≥81%

≤12%

大荚箭筈豌豆种子

25公斤/包

≥92%

≥90%

≥80%

≤12%

肥用油菜种子(浙双72)

100克/包

≥95%

≥98%

≥85%

≤9%

7.绿肥种子实行最高限价:紫云英(宁波种)35元/公斤;蚕豆(白花大粒)16元/公斤:豌豆(中豌4、6号)10元/公斤;大荚箭舌豌豆12元/公斤;黑麦草9.5元/公斤;肥用油菜种子(浙双72)16元/公斤。

三、中标数量的确定方法

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有权向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的通知》(浙财农〔2016〕87号)的要求和我区项目工作实际,评分第一名为中标人,同时,为保证国家农业整体项目的需要,在中标人无法提供足够货物的前提下,保留向未中标投标人采购所需货物的权利。

四、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1.1投标人应协助各乡镇、办事处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1.2如生产商委托其境内代理商负责其售后服务,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出具授权书及担保书(如中标人无法履行售后服务时,有生产商及业主认可的其他代理商按合同要求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2.验收

2.1投标人应提供供货产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书和抽检合格证,经采购人确认,与合同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

2.2采购人在到货后组织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种子管理部门、投标人一起即时随机抽取货物样品叁份,与投标人各持一份样品备检,由采购人指定种子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绿肥种子应在收货后10天内做好发芽率、净度、水分的检测。

2.3处理办法:投标人提供的种子质量不符合标准的,(1)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中止合同;退货,由此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农业执法部门处理。(2)发芽率、净度2项指标每降低1%,采购人扣除合同金额的10%;水分指标每提高1%,采购人扣除合同金额的10%。

2.4种子检验检测及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交货时间及地点:按合同具体条款交货到衢江区域内21个乡镇、办事处。

4.付款条件:每批次供货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且通过产品验收合格,按合同货款及验收结果统一结算。

五、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年内不得参与项目补助物资招标,赔偿采购人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中标后,中标人不能履约合同的;

2.在抽样检测检查中,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标签: 绿肥种子 提升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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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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