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招标编号 FJLSNPJY-J1621),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16)2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382万元;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项目位于该楼盘11号楼4-9层,共六层,每层建筑面积约750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
2.4.招标控制价:*******.00元人民币;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人民路狮子巷1号)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9月27日下午5:00之前 (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形式;(5)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本地区未推行工程担保,暂不执行)(6)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建阳支行
帐 号:3500 1677 2070 5251 2259
7. 确认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和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y5566.com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下午3时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考核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28号 ,邮编:354200 ;
电 话:****-******* 联系人: 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阳区人民路14号狮子巷1号 ,邮编:354200
电话:0599- ************** ,传真:0599-*******
联系人: 小刘、小游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招标编号:FJLSNPJY-J1621
开标时间:2016-09-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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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招标编号 FJLSNPJY-J1621),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16)2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382万元;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项目位于该楼盘11号楼4-9层,共六层,每层建筑面积约750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
2.4.招标控制价:*******.00元人民币;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人民路狮子巷1号)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9月27日下午5:00之前 (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形式;(5)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本地区未推行工程担保,暂不执行)(6)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建阳支行
帐 号:3500 1677 2070 5251 2259
7. 8.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28号 ,邮编:354200 ;
电 话:****-******* 联系人: 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阳区人民路14号狮子巷1号 ,邮编:354200
电话:0599- ************** ,传真:0599-*******
联系人: 小刘、小游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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