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坑村和马头管理区卫生站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沙坑村和马头管理区卫生站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HMCG-2016-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石歧村、黄布村、沙坑村和马头管理区卫生站装修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柒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肆元柒角伍分(¥723,984.75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装修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5.2、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5.3、付款方式:

5.3.1、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20%;

5.3.2、第二期:完成工程量50%按进度支付合同总价款30%;

5.3.3、第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45%的进度款;

5.3.4、第四期:余下5%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单位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4、提供拟担任本工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6.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6、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南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以下7.2.2和7.2.3点证明材料):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5、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单位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2.6、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7.2.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5时正。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15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府前路3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6号裕富楼首层06号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9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卫生 清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