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运营中心福利食品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投资公司运营中心福利食品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投资公司运营中心福利食品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投资公司运营中心福利食品采购,采购预算10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完成订单数量结算 。 | ||
公告名称: | 投资公司运营中心福利食品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480 | ||
交货期说明: |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为投资公司运营中心福利食品采购,采购预算10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完成订单数量结算 ,采购人按订单分批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交货。主要为员工福利食品。 | ||
资格条件: | 3.1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应答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应答人股东关系构成表》。 3.2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比选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 ||
联系人: | 付光鑫 | ||
联系电话: | 156*****323 |
标签: 福利食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