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磋商公告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磋商公告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19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ZGL2024-ZB027
项目名称: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对2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纪录片拍摄等记录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_标包1 | 1项 | 对2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纪录片拍摄等记录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500.00元
时间:2024-09-19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由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获取磋商文件,不支持邮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2.1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5 《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2.6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7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街道宝烟路1号宝鸡文化艺术中心北办公楼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150*****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静
联系方式:150*****259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标签: 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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