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湾镇农村路桥养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盘湾镇农村路桥养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为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管理,保证道路通行质量和使用寿命,需对镇域内的农村道路和桥梁进行日常养护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盘湾镇农村路桥养护管理项目
2、工程地点:盘湾镇辖区内34条管养线路,共118.649公里农村公路、137座桥梁,分别为:特庸-阜余线(盘湾段)、新沃线、塘南线、盘西线、安石线、振阳线、新华线、中华线、裕丰线、裕丰一区线、南沃线、南沃一区线、南沃二区线、裕民线、裕民一区线、裕民二区线、盘青线(宁靖盐便道)、新华南线、宁靖盐新华接线、安津线、宏大线、新沃北线、新沃南线、盘裕线、裕民东中心路、裕民北线、丰民线、安祥三线、安祥四线、南沃中心路、南沃路、新长线、中华线北段、盘东路,详细路线分布图见附件。
二、养护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管养目标
按照【射农路办〔2022〕6号 关于印发射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的通知】和盘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管理的有关精神,明确责任,履行职责,进行路桥的养护,具体为:
1、不准在农路上打谷晒粮、晒草,保证路面整洁,确保安全畅通。
2、不准在农路路肩(1米以内)两侧规定范围内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保证道路沿线的卫生环境。
3、不准在农路两侧开塘取土,拴放牲畜,保证路坡、路肩不受损坏。
4、不准在农路两侧路肩、路坡上耕种各种农作物,保证路肩平整、整洁,边坡稳定,不受雨水冲涮。
5、不准在农路上乱泼污水、乱抛铁钉、砖石、棍棒、玻璃等物品,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6、不准履带式车辆和带有防滑轮的机械在农路上行驶,保证路面不受破坏。
7、不准在农路两侧增设机口,设置障碍,保证路基路面完整。
8、不准在道路两侧肩道规定范围内搭建一切临时性棚屋、猪舍等建筑,保证车辆行驶视线明晰。
9、不准人为破坏农路路肩内外出水沟,保证水系畅通和养护效果。
10、不准破坏农路沿线绿化,保证林木整齐,并保护其沿路的所有绿化。
(二)管养要求
1、路肩宽度达到1米。
2、路肩管理达“十无”,即:无串台、无塌肩、无雨淋沟、无杂草、无坑塘、无草堆、无种植、无杂物、无新埋电杆、路边外侧1米范围内无草堆杂物。
3、路坡、路肩、路角、路面达到“三面光,六条线”。即:路面光、路肩光、肩坡光。路肩上线、边沟上线、边坡上线、坡脚上线、林木上线。
4、养护人员工作日必须穿戴标志服(帽),应迎车清扫,严禁顺车清扫。
5、在公路上养护时,不得违规操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每月逢1、3、8、11、13、18、21、23、28为必须上路养护日,其他时间正常养护,达到养护标准。
7、维护好道路沿线的安全警示标识,对所移交的标识设施若缺失的及时添置到位。
8、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须立即组建专职养护队伍,在合同签订后对管养路桥进行养护清理,达到射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
三、工程招标最高限价:36万元/年
四、养护工期:暂定1年,试用期为3个月,未达规定标准的,发包方可无条件取消合同,重新招标。
五、养护经费结算办法:
1、养护经费按考核结算,县农路办养护经费到账后兑付,凭税务发票结报账。
2、根据县农路办季度、年度考核结算,综合位次不得低于全县前7名,每降一个名次扣罚中标价的5%资金,罚款金额在养护经费中扣除。
六、投标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为独立法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得低于2人,同时具有公路管理与养护的经营许可项目。
2、报名人须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农村路桥养护经验。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5、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投标。
8、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中标后若发现合包、转包、分包情况的,直接终止合同并扣罚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二)报名提供材料
1、法人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银行开户信息;
5、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其他
因路桥管护工作的日常性和长期性的特殊情况,中标单位需在盘湾镇政府周边区域内设立专门办公室和仓储室,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如除草机、巡查车辆、防汛应急设施设备、道路吹扫机、除雪设备、打药机、解冻盐、铁铲、救生圈等),成立专业的养护队伍,制定各类养护管理制度。
七、督查考核
镇主管部门常态化考核,对存在问题予以指导并要求迅速整改。综合考核位次列末位的,取消养护资格,解除养护合同,并且按规定标准扣罚养护经费。
八、安全
养护中标人须为所有参与养护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险种费用不得低于500元/人。养护时要做好安全防护,如穿反光服、戴安全帽、放置爆闪灯、放路障标志等;养护中标人须高度重视安全施工问题,因完成本项目规定要求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生产事故以及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的纠纷和事故的,均与发包方无关,发包方也不必为前述事件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九、报名资料费及保证金:报名时交资料费300元(不退),投标保证金7200元(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年度考核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9月9日11时前将投标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账户名:射阳县盘湾镇农业农村局,账号:320*****210100*****181,开户行:射阳太商村镇银行盘湾支行(行号:320*****0027),未缴纳报名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招标方式:合理价中标法,投标时递交章印齐全、电脑打印的投标报价函(密封),报名单位超过7家的,去除1个最高和最低报价,报名单位超过10家的,去除2个最高和最低报价,接近平均价的作为中标单位(报价超过投标价的为废标)。
十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十二、报名地点:盘湾镇招标办(镇政府306室)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9日16:00在六楼会议室,投标时递交章印齐全的报价函和承诺书(附后)。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
公路站:陈龙平 152*****388
招标办:陈玉国 139*****310
盘湾镇招标办
2024年9月3日
附:投标函、承诺书、合同样本、路桥汇总表。
标签: 路桥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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