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星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星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受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星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 SXTQ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星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TQC-**********
2、项目名称:星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3、项目类型:货物
4、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5、预算金额:35万元/年,总价约105万元(三年),资金来源:幼儿所交“一餐两点”收费中支出。
6、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投标费率大于90%的作无效标处理。例如:①投标费率为90.01%,则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②投标费率为89.99%,为有效报价。
7、采购需求:张芝山镇星辉幼儿园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主要包含幼儿园幼儿午餐食材、幼儿午点食材的供应及配送。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首次合同期1年(12个月)。合同服务期间,如发现投标人不能实质性的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服务质量良好,经采购人同意,可按原中标条件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9、质量要求:合格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的地点、方式等: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无需登录)→平台帮助栏目→手册下载)。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转5。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投标人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园区专区)-“投标人登陆——手册下载”中《操作手册》。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园区专区)-“投标人登陆——手册下载”中《操作手册》。
7、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8、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成交金额的10%(按年估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张江路8号
联系人:陶园长
联系方式:151*****660
2.代理机构
名 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秦女士
联系方式:150*****585、159*****148
3.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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