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溪镇巩宅村文化墙工程招标公告
泉溪镇巩宅村文化墙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巩宅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 法人代表:高跃平 (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泉溪镇 法人代表: (公章) | ||||
工程名称 | 巩宅村文化墙工程 | 工程地址 | 巩宅村 | ||
工程规模 | 巩宅村文化墙 | 工程造价 | 人民币92409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加补助 | 结构形式 | |||
工程质量 要 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30天 | ||
投标单位 资质要求 | 具有法人资格,在金华市范围内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县内叁级及以上、县外贰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 ||
报名资料 情 况 | 1.与公告时间相符的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其有关资格证书; 4.企业近三年内承包的主要工程及质量情况,现有施工项目一览表及主要成绩; 5.报名经办人必须企业在职中层以上干部提供任命文件加盖公章; 6.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开标时则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 ||||
信息发布 时 间 | 2016年9月9日 | 报名时间 | 2016年9月14日 | ||
报名地点 | 泉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 投标保证金 金 额 | 20000元 | ||
联系人 | 周庭 | 联系电话 | |||
招投标分中心意见 | 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 | 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意见 | |||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时间: |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时间: |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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