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拘留所电教室门口地坪下沉改造及修复项目的询价公告
亳州市拘留所电教室门口地坪下沉改造及修复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50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拘留所电教室门口地坪下沉改造及修复项目
二、项目概况:
对电教室、被拘留人集体餐厅、大伙房门口的地坪进行改造以及修复
三、采购内容:
(一)施工要求:拆除指定位置走廊原有瓷砖、混凝土路面、墙砖踢脚线、产生的建筑垃圾运离清理处置,沉降部位回填找平夯实,在原水泥路面处修10厘米厚的混凝土卤面,在原走廊处贴1.8厘米的大理石砖,贴踢脚线瓷砖;利旧的基础上对办公区地砖及路牙石修复。
因施工不便,该项目投标方需看现场,工程联系人梅虎,联系电话158*****288。
(二)工程需求清单
详见清单。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使用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知名品牌,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产品型号、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合格检测证书等相关信息提供齐全。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相关土方、沙子、水泥、建材、辅材及人工费用在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采购、支付。
2.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一年。
3.未尽事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4.投标人承担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5.主材须提供产品品牌、型号;
6.投标人遵守相关保密要求,未经允许不得对项目环境进行拍摄录像,在施工部位手机由甲方统一保管等;
7.投标人不遵守以上要求者,将被我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供货资格,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采购预算:
预算为:*****元。
五、项目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若不能按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扣1000元,提供承诺书原件。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其他要求: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9月161日17时30分截至。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的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询价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截止后3日内,由亳州市拘留所组织人员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价资格,将被亳州市公安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不准其参与我单位采购项目。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 0558-******* 182*****666
梅警官 158*****288
邮寄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南段686号亳州市公安局 卫警官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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