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佛山市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督管理,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维护畜牧养殖生产安全。按照《佛山市农业农村局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投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我办拟以公开询价采购服务方式,选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2024年兽药监督抽样和检测工作。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委托单位
佛山市农林技术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9月-12月。
三、项目委托内容
(一)协助采样。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5号)抽样规定,协助开展40批次兽药样品的采样、封样及填写抽样单。采样时间预计5天。
(二)样品检测。按要求对40批次兽药样品进行检测,并在抽样工作完成后30天内出具加盖CMA等资质章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检测项目如下:
1.质量检测。按照兽药国家标准,对样品的性状、鉴别、可见异物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进行检测。
2.非法添加物检验。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89号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隐性添加兽药成分的筛查,项目包括: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氯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多西环素、尼卡巴嗪、土霉素、金霉素、金刚烷胺、金刚乙胺、五氯酚酸钠、甲硝唑。
(三)其它要求。按要求配合做好复检申诉;复检限期内代保管备检样,并负责样品销毁处理。
四、竞价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
2.具备兽药产品质量检测的能力,有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质和承担检测项目的资质(非标方法除外)。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总金额不超过9万元。
(三)其他要求。
具有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五、材料提交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盖章)。
(二)产品质量检测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料复印件(盖章)。
(三)提供委托检测的详细项目参数资料。
(四)提供抽样人员、工具、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盖章)。
(五)近年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农资抽检服务的业绩材料。
(六)提供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七)提供报价当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结果。
(八)报价表。
六、评选方式及流程
(一)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询价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集中对报价截止日期前收到的资料统一评审。
(二)申请单位报名数量超过3家以上(含3家),则择优选取1家作为服务单位;报名数量不足3家的,询价期限延迟5天,延期后未再收到报名的,按实际收到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
(三)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打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
(四)申请单位无论中选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选定后,项目中标情况将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通知中标单位。
有意向单位请于2024年9月11日前将竞价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9号楼507室(以收到报价表时间为准),请在快递单(或密封袋)上注明“兽药监督抽查项目”。
欢迎各单位报价!
标签: 兽药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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